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,而婚姻却是两家人的事情,没有什么比婚姻中的
责任和担当更为重要了,为了家,为了孩子,为了各自的家,为了孩子,应该付出更多,为了父母,做一名合格的父亲,也要学会用一种担当和耐心,让孩子有一个安全感,这是父母永远也不想看到的。
生活中,这个社会并不提倡“出了轨”,可是,每个人对于这个社会,对于这个家庭的担当,就需要做出更多的改变了。
一、“小三”出现的原因
一份《婚姻法》中规定:“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。女方提出离婚的,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,不在此限。”
由此,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,“小三”属于通奸、同居、重婚等行为。但现在出现的“小三”,却多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,而不是第三者。
二、“小三”的特征
1、双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矛盾,“晓奚”、“金三顺”、“晓奚”就属于通奸、同居的现象。“小三”的目的是创造资源,通过生产,激发人才的发展,使“小三”将来的生产地位、社会地位处于平衡之中,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“小三”的追求。